上辈子在郑毅家,他几乎不做家务。那时的他被宠坏了,觉得一切都是理所当然。郑毅白天送水累得要死,晚上回来还要做饭、洗衣、打扫卫生。而江念要么在写作业,要么在看电视,从未想过帮忙。
现在回想起来,江念只觉得羞愧。
所以这辈子,他起得比郑毅早,做好早餐——虽然一开始做得不太好,不是粥煮糊了就是鸡蛋煎老了,但郑毅总是吃得干干净净,笑着说“念念真厉害”。
放学后,他先去菜市场买菜。七岁的孩子拎着菜篮子,总是引来摊主好奇的目光。
“小朋友,你家大人呢?”
“我帮哥哥买的。”江念总是这样回答,声音清脆,表情乖巧。
他精打细算,用有限的钱买最营养的食材。郑毅干的是体力活,需要补充蛋白质和能量。肉太贵,他就买鸡蛋、豆腐,偶尔买点便宜的鸡架子炖汤。蔬菜挑当季的,新鲜又便宜。
回家后,他先写作业,然后开始做饭。刚开始确实手忙脚乱,切菜时差点切到手,炒菜时油溅得到处都是。但外科医生的手本来就稳,加上成年人的耐心,他很快掌握了技巧。
郑毅第一次吃到江念做的完整一餐时,愣了好久。
那天他送完最后一桶水,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,推开门就闻到了饭菜香。小小的折叠桌上摆着两菜一汤:西红柿炒鸡蛋、麻婆豆腐、紫菜蛋花汤,还有两碗冒着热气的米饭。
江念系着过大的围裙,从厨房探出头:“郑毅哥,洗手吃饭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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