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头的陈钦终是看不下去了,弯腰一把推开沉浸其中的陈牧,“二哥!”他把人扯起来护在身前,沉声说,“别在弄他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陈钦那一下推得倒是不沉,陈牧就歪歪的撑着身子回味似的舔着嘴唇,望着陈钦肩头那片颤抖的发梢,目光贪婪嗜血,宛若吐着蛇信子的毒蛇,盯着一只无处可藏的小麻雀。

        纪初身躯不由得一抖,越发拽紧陈钦。

        身前的身躯抖如蝉翼,像攀一根浮木,紧紧伏在他肩头,男人是从头至尾都没有发出一丁点声音的,就是连呼吸都很轻,但陈钦感觉到有什么温热的东西浸湿了他的胸膛,烫得他胸口一紧,下意识将人搂得更紧,望着地上的他二哥开口,不知道是在替躲在身前的人说话还是真的不明白,“二哥,我就搞不懂了,这玩意都伤成这样,你怎么还能有这么高的兴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你原先不是性冷淡吗?当然最后这把盐陈钦没洒。

        把地当床了,陈牧双手撑地动都不动,目光也未动,紧盯着陈钦怀里的小麻雀,心说何止有兴致,到现在他都想当场把人剥光,从头到尾重新盖上自己的痕迹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不是玩不开,以前下头特意送到他床上的那些小玩意儿也不都全干净,他都无所谓,尽管他基本都没怎么碰过他们,但这个小东西不行,他是他第一次有想法要碰的人,是他选中要陪他进地狱的人,他不喜欢他身上留着别人的气息,如果可以他甚至不想要老三甚至大哥碰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他现在身上全都是阿华那个狗东西的痕迹,看着碍眼,”说到这里,陈牧忽然顿了顿,笑得邪气,“他现在这样,难道你看着不碍眼吗?老三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”碍眼,当然碍眼,陈钦蹙了下眉,实话说,他还想了不止一次,从把这人的赤身裸体裹进毯子之前,他就想过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兄弟三,论道德败坏,口味新奇,谁都不落下层,也算臭味相投。

        甚至毫不夸张地讲,就在刚刚他在门口看到他的一瞬间,他都还在想,这么快就没事了?那是不是他来做一次也没事?其实陈钦自己也说不清,为什么这么执着的要把阿华留在他身上的痕迹抹掉,他只是很清楚,胸前这个人身上带着别人的痕迹他很不开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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