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一个人真的下定决心背叛,名分并不能阻止他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在逻辑上是成立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男女朋友的身分不具备强制一个人忠诚的能力。结婚也一样。婚姻可以产生法律上的义务与後果,却不能让一个人失去背叛的意愿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,我想再往前推一步。

        名分虽然无法保证忠诚,却可能让「背叛」有更明确的定义。

        例如两个人相爱、共同生活,却从来没有谈过彼此是否可以与其他人发展关系。

        其中一方认为我们彼此相爱,自然应该专一。

        另一方却认为我们没有约定排他性,所以仍然保有与其他人交往的自由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时候,真正造成冲突的不是有没有男女朋友的名称,而是双方对关系的理解不同。

        但你应该也发现了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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