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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履职过程中发现了这条线索,调查发现,本案中涉诈短信的源头是原河北某网络科技公司,但是这家公司并不具备1068号段的合法使用权限,其使用的号段,是从其他公司通过层层转租的方式非法获取的。
号段被层层转租 6被告未尽责被判赔5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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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 陈增宝:像这种在电诈案件中,接收到短信的成千上万的相关人员比较分散,但是累积起来它的危害又非常巨大。大家对收到这种诈骗短信深恶痛绝,但是单个讲维权也比较困难,所以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的方式,对这种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的,代表不特定的社会多数人来发起诉讼,要求相关的涉案人员和公司承担民事侵权责任,是我们司法制度的一个创新。
法院审理查明,涉案1068号段资源最初由广东某科技公司、无锡某网络公司分别向工信部申请获得。获得号段资源后,两家公司并未自行运营,而是交由武汉某信息科技公司运营,此后,又通过层层转租、转借,北京某科技公司、安徽某信息公司、原河北某网络科技公司依次获得了涉案1068号段的短信发送权限。
值得注意的是,6家公司签署的每一份协议中都明确约定“禁止转租转售码号或短信发送权限”,但没有一方真正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,正是这种集体失责,让本应严格管控的通信资源,最终沦为诈骗分子伪装身份的“外衣”。
庭审中,六被告辩称,他们将涉案1068号段进行转包出租是正常的市场行为。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,六被告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批准非法转租、转售电信码号资源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关于取得电信资源使用权的使用人不得擅自使用、转让、出租电信资源的规定。
综合考量各被告违法违规行为的特点和获利情况、主观过错和恶意程度、涉案行为的影响范围以及造成损害的治理和修复费用等因素,法院当庭判令6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,并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50万元。
全链条追责筑牢通信安全防线
这起1068号段涉诈案件的审理,可以说是司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一次创新探索,与以往不同的是,除了对诈骗分子以刑事责任进行追究,这起案件还将电信业务链条上的运营、转租主体全部纳入责任范围,实现了全链条追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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